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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1月30日 星期四

<075>存在

什麼是存在呢?對於人類而言,真正存在的意義應該來自於參與,我們所生存的世界是一個有人們參與才會存在的世界。因為,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看似存在,可是欠缺人的參與時,其實卻是並不存在的東西。

這麼說好了,大家都知道彩虹形成的原理吧。彩虹是氣象中的一種光學現象,它是由空氣中的水、陽光和人的視覺所組成的,只要空氣中有水滴,而陽光正在觀察者的背後以低角度照射,便可能產生可以觀察到的彩虹現象。彩虹最常出現在雨後轉晴之際,當天空架起了一座七色繽紛、如夢似幻的彩橋,或許你會暫時停下繁忙的腳步駐足欣賞,不過,要是你朝著這道彩虹走去,你將發現自己沒走多遠再度回望時,彩虹似乎就這麼無聲無息地消失在自己的周遭。然而,彩虹真的存在嗎?或者這一切只是個幻覺?如果彩虹是不存在的,為什麼大家都可以觀察到?但要是彩虹是存在的,又為什麼在剛才的位置可以看得到,到了這邊卻不見它的蹤影?

仔細想想,或許真正存在的應該只有水和陽光吧,至少當你的視線沒有參與其中時,彩虹其實並不存在。所以,彩虹既不真的存在於外界,也不單只是人類心靈的想像,它是主客互動的產物,只有參與者才能共享的景象。

生活中的種種事物也是如此,沒有我們作出參與的話,無論是家庭、工作、娛樂或休閒,都不會自然而然地存在,也不會產生任何作用。然而,一旦我們選擇了參與,這些活動才能有效的運作。因此可知,所有的生活現象從我們決定參與的那一刻開始,唯有我們參與其中,才能與之共存。